公元1368年,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元朝,在政治上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专制,对中央和地方封建官僚机构,进行了一系列改革,其中包括恢复汉族礼仪,调整冠服制度,禁胡服、胡语、胡姓等措施。对民间采取“休养生息”的政策,移民屯田,奖励开荒,减免赋役,兴修水利等,使封建经济得以很快的发展。1399年,建文帝朱允炆推行“削藩”政策,燕王朱棣公开反叛,以“清君侧”的名义率军南下,发生了一场明王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皇位争夺战,历史上称之为“靖难之变”。朱棣考虑到北京是他多年经营之地,而南京为偏安王朝,难以控制北方游牧部落,于是在1421年正式迁都北京。自此,北京成为全国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文化的中心。明代注重对外交往与贸易,其中郑和七次下西洋,与中国外交史与世界航运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。对待少数民族部落,明王朝采取了招抚与防范的积极措施,安抚并适应了鞑靼、瓦刺与兀良哈等三卫,来消弱东蒙古势力等。明朝近三百年中,也发生“土木之变”倭寇入侵、葡萄牙入侵等动乱,但各族人民之间仍在较为统一的局面中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