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服饰改革中,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建国后立即恢复汉族礼仪,调整冠服制度,太祖曾下诏:“关系悉如唐代形制。”包括服饰在内的更制范围很广,以至后数百年中影响深远,只是由于明王朝专制,因此对服色及服饰图案规定与过于具体,如不许官民人等穿蟒龙、飞鱼、斗牛图案,不许用元色、黄色和紫色等。万历以后,禁令松弛,一时间鲜艳华丽的服饰遍及里巷。明代冕服除非常重要场合之外,一般不予穿用,皇太子以下官职也不置冕服。朝服规定很严格。另有皇帝常服,一般为乌纱折上巾,圆领龙袍。官服以袍为尚,头戴梁冠,着云头履。明代官服上还缝缀补子,以区分等级,这好像源于武则天以绣文袍赏赐百官为始。明代补子以动物作为标志,文官绣禽,武官绣兽。袍色花纹也各有规定。盘领右衽、袖宽三尺的炮上缀补子,再与乌纱帽、皂革靴相配套,成为典型明代官员服饰样式。明世宗嘉靖年间,对品官燕居服饰也作了详细规定,如一、二、三品官服织云纹,四品以下,不用纹饰,以蓝青色镶边。冠帽以铁丝为框,外蒙乌纱,冠后竖立两翅,谓之忠靖冠。三品以上金线缘边,四品以下不许用金。